“所以,你真要去那个什么桥洞底下找线索?”闫思弦坐在吴端的办公桌后,一边在电脑上浏览资料,一边问道。
刚从审讯室回来的吴端看到他如此不拿自个儿当外人,没好气道:“去后勤那儿搬一套桌椅,别用我的!”
“打个赌怎么样?这案子要是我破了,你去给我搬桌子,要是你破了……嗯……算了,不可能。”
吴端:熊孩子这种生物已经不分年龄性别种族了吗?
吴端转身就往门外走。
闫思弦:“你干嘛去?”
“桥洞底下,破案。”
“哎别生气啊,”闫思弦却又叫住了他,“你就不想听听我的调查结果?或许对你有帮助。”
本着“关心新同事工作进展”的态度,吴端停下了脚步。
“说吧。”
“我去了习敬国工作的造纸厂,造纸厂在郊区,工作条件相当恶劣,我去的时候正赶上中午饭时间,工厂里的伙食就是水煮白菜加馒头,一点儿油星儿都没有——但这不是重点。
习敬国请假回家了,说是因为案发当晚和习乐乐喝酒,把胃喝坏了,回家养病去,我去习家村找过,他不在家——哦,这也不是重点。”
吴端往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坐,居高临下看着闫思弦,“你究竟有没有重点?”
“有有有,来了来了,重点是:那家造纸厂附近,几乎一墙之隔,就是一家养鸡场。”
吴端张了张嘴,不知该如何接话。
闫思弦被他莫名其妙的表情逗乐了,继续道:“还有,养鸡场里有三条狗,负责看门护院。”
吴端:“……”
“哎你别走,我没开玩笑,刚刚说的真的是很重要的信息,只不过是拼图上的碎块,还没有拼出样子来,听不懂很正常,给我点耐心,听完,我保证你就不想去那什么桥洞了。”
吴端在办公室的沙发坐下,“洗耳恭听。”
“我认为,询问嫌疑人,不仅要听他说了什么,还要听他没说什么。比如习乐乐,他就对当年偷羊的事闭口不谈。”
“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过去,不想说也情有可原。”吴端道。
“当然,他不愿跟别人说,情有可原,可我们不同,我们是负责习欢欢案的警察,他对我们应该知无不言,无论是做为受害者家属,出于协助警方尽快破案的目的,还是做为嫌疑人,出于洗脱自己嫌疑的目的。
可是,我们两次提到偷羊案,他两次都是一笔带过,不愿细说,我就更对偷羊案有兴趣了。
可惜这案子双方协商赔偿解决,加上村派出所办公流程不规范,没留下详细记录,我只好去习家庄,找当年被偷了羊的人家打听。
我打听到了一个有趣的细节:当年,这家人也养了狗。
养狗本来不稀奇,农村嘛。
可是,习乐乐偷羊的时候怕狗叫,先把狗毒死了——反正主人第二天一大早先是看见狗死在院门口,去羊圈一看,发现丢了五头羊。
这家主人倒是个有心的,怕狗是被毒死的,乱扔得话万一被生活潦倒的村民捡了狗尸回去吃,容易出事儿。
所以主人悄悄把死狗埋在自家地头的一片树林,主人带我找到了那块地方,被我挖出来几块骨头和一些狗毛——这中间还真有点曲折,我就不细说了。”
闫思弦扬了扬手,吴端看到他左手手掌上贴了一张创可贴,大概这位少爷从未干过农活,头一次接触锄头铁锹,把自己给弄伤了。
想到他笨手笨脚挖土的样子,吴端不禁觉得好笑。
“我把挖到的东西带回来,请貂芳做了毒理检验,检验结果是:狗死于毒鼠强中毒。”
吴端有点茅塞顿开的意思。
闫思弦继续道:“现在,我能告诉你一个结论和一个推论。
结论:凶手肯定不是你抓来的人。
今天的事儿我听说了,他在超市门口拿砖头砸伤了一个女人,在我看来,这种浮于表面的犯罪甚至都不在我们‘刑侦’的范畴内。
这样一个人,前一天晚上用缜密的手法毒杀了母女二人,你觉得可能吗?除非他人格分裂。”
吴端点头,“好吧,我得承认,有道理,那……‘一个推论’又是什么?”
见吴端主动询问,闫思弦满意地笑了笑,“推论:习欢欢母女的死,是意外,没有谁故意想杀她们。”
“怎么说?”
“习乐乐跟习敬国是发小,习敬国当然知道习乐乐曾经偷过羊,更知道即便东窗事发,不过赔钱了事,受此影响,在习敬国-->>